私人企业是否存在职务侵占情况?
我在一家私人企业工作,最近听闻企业内部可能存在有人利用职务便利占有公司财物的事。我不太清楚这在法律上怎么认定,想了解私人企业到底存不存在职务侵占这种情况呢,要是存在的话,具体怎么界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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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企业是存在职务侵占情况的。职务侵占罪,通俗来讲,就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里的工作人员,借着自己职务上的便利条件,把本单位的财物偷偷变成自己的,而且达到一定金额的行为 。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明确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这里并没有对企业性质是国有还是私有进行区分。 也就是说,不管是国有企业,还是私人企业,只要员工利用职务便利非法侵吞单位财物,达到法定标准,就会被认定为职务侵占罪。比如在私人企业中,某个员工是负责采购的,他利用采购的职权,虚报采购价格,把差价装进自己口袋,数额较大的话,就构成职务侵占罪。再比如负责销售收款的员工,收到货款后不交给公司而自己私吞,数额达到标准,同样构成此罪。所以,私人企业是存在职务侵占情形的,法律平等保护各类企业的财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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