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临时工能构成职务犯罪吗


单位临时工是有可能构成职务犯罪的。 首先,职务犯罪包含多种罪名,不同罪名对于犯罪主体要求有差别,但总体来说,并非只有正式工才会构成职务犯罪。 职务犯罪中的一些罪名,比如贪污贿赂罪、渎职罪等,《刑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是这些犯罪的主体。这里的国家工作人员,不单纯看是不是正式编制。按照《刑法》第九十三条规定,本法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也就是说,如果临时工是在这些范围内依法从事公务,也会被视为国家工作人员,若利用职务便利实施了相应犯罪行为,就可能构成职务犯罪。 以职务侵占罪为例,犯罪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临时工如果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就可构成职务侵占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所以,判断临时工是否构成职务犯罪,关键在于其是否在工作中利用职务便利实施了符合职务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而不是其临时工的身份。 相关概念: 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犯罪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