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生下孩子男方不负责,女方可以告男方吗?
我生下孩子后,孩子爸爸对我们不管不 问,既不出抚养费,也不照顾孩子。我一个人带孩子压力很大,经济上也很困难。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能不能去法院告他,让他承担起做父亲的责任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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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女方生下孩子后男方不负责的情况下,女方是可以告男方的。这主要涉及到两方面的法律关系,一个是抚养义务,另一个是如果男女双方有婚姻关系,还涉及到夫妻间的扶助义务。
首先从抚养义务来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即使男女双方没有结婚,孩子属于非婚生子女,但孩子与男方的亲子关系是客观存在的,男方作为孩子的亲生父亲,有义务抚养孩子。如果男方不履行抚养义务,女方可以以孩子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具体的数额会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其次,如果男女双方是夫妻关系,在女方生育后身体较为虚弱且需要照顾孩子的情况下,男方不负责还涉及到违反夫妻间的扶助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所以女方可以基于此向法院起诉,要求男方履行相应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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