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停工留薪期可以去另一家公司上班吗?


在探讨工伤停工留薪期是否可以去另一家公司上班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了解一下什么是工伤停工留薪期。工伤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的这段时间。这一规定出自《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其目的是保障工伤职工在治疗和恢复期间能够维持正常的生活水平。 从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看,工伤停工留薪期去另一家公司上班是不被允许的。一方面,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与原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依然存续,原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职工提供工资和福利,并且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职工此时去另一家公司上班,可能会违反与原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的相关条款,构成违约。《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去另一家公司上班,对原用人单位的工作造成了影响,给原用人单位带来损失,原用人单位有权要求职工进行赔偿。 另一方面,从工伤治疗和恢复的角度来看,停工留薪期是为了让职工能够安心养伤,确保身体能够尽快恢复。去另一家公司上班可能会导致职工过度劳累,影响工伤的治疗和恢复,甚至可能加重伤情。而且,职工在新的工作中可能会再次发生工伤事故,这会使工伤认定和赔偿等问题变得更加复杂。 此外,社会保险部门在审核工伤待遇时,如果发现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去另一家公司上班,可能会认为职工的伤情已经恢复,不符合停工留薪期的条件,从而停止支付工伤待遇。这对于职工来说,会面临经济上的损失。 综上所述,工伤停工留薪期不可以去另一家公司上班。职工应该遵守法律法规和与原用人单位的约定,安心养伤,待身体恢复后再重新投入工作。如果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遇到经济困难,可以与原用人单位协商,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