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能否享受双重赔偿?
我朋友在上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受伤,被认定为工伤,现在他想知道能不能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又向交通事故责任方索赔,也就是能不能获得双重赔偿。具体想了解双重赔偿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哪些项目可以双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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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是可以享受双重赔偿的,但并非简单的全部项目累加赔偿,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来综合判断。 首先,当工伤事件不仅属于工伤范畴,还涉及第三方民事侵权行为时,比如在上下班途中因第三人原因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工伤,受害者在符合获取工伤保险待遇的条件下,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第三方责任人提出民事赔偿要求。这是因为工伤保险是一种社会保障制度,旨在保障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受到伤害时能够得到基本的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而民事侵权赔偿是基于侵权人的过错行为对受害者造成的损害进行的赔偿,两者的性质和目的不同。 其次,在赔偿项目上,对于一些重合的项目,如医疗费用,通常会采用补差原则进行处理。也就是说,如果工伤受害者已经通过民事赔偿获得了相应的医疗费用补偿,那么工伤保险机构就不会再对这部分费用进行重复支付。例如,某职工因交通事故工伤,在交通事故赔偿中已经获得了1万元的医疗费用赔偿,而其工伤保险应支付的医疗费用为1.2万元,那么工伤保险机构只会再支付2000元的差额部分。 相关法律依据主要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以及《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规定。这些规定保障了工伤职工在不同情况下能够得到合理的赔偿,既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也体现了法律的公平和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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