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劳动者想离职后是否可以获得经济补偿?

我是一名普通劳动者,因为一些个人发展的原因想主动离职。但我不太清楚在这种情况下,我有没有可能从公司获得经济补偿。我在公司工作也有段时间了,想知道法律上对于劳动者主动离职获得经济补偿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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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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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离职后是否能获得经济补偿,需要分不同的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下什么是经济补偿。经济补偿就是在一些特定情形下,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给予劳动者的一定数额的金钱补偿。它主要是为了保障劳动者在离职后的基本生活,以及弥补因为劳动关系结束可能带来的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如果是劳动者主动提出离职,一般情况下是没有经济补偿的。这是因为主动离职通常是劳动者基于自身意愿做出的决定,用人单位并没有过错。例如,劳动者找到了更好的工作机会,或者因为个人原因想要换个城市发展等,主动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就不能获得经济补偿。 但是,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一,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比如,工作环境存在安全隐患,用人单位却不采取措施改善,劳动者为了自身安全提出离职,这种情况下是可以获得经济补偿的。 第二,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工资是劳动者的主要生活来源,如果用人单位经常拖欠工资,或者少发工资,劳动者因此离职,用人单位就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第三,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对于劳动者来说非常重要,关系到养老、医疗、失业等方面的保障。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照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劳动者离职时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第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例如,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过于苛刻,严重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因此离职,也能获得经济补偿。 第五,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劳动合同的订立不是劳动者的真实意愿,劳动者离职时用人单位要支付经济补偿。 第六,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在这种危险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并且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另外,如果是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也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还有,劳动合同期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也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这里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总之,劳动者离职后能否获得经济补偿,要根据具体情况,对照法律规定来判断。如果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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