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住院就可以赔偿护理费了吗?
我前阵子受伤住院了,以为只要住院就能获得护理费赔偿,可跟对方沟通时,对方说不是只要住院就能赔。我不太懂这方面,想知道是不是只要住院就一定能赔偿护理费,具体是怎么规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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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并不是只要住院就必然可以获得护理费赔偿。护理费是指生活需要特殊照顾或无法自理的人,如住院病人,由专人护理而支出的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这里提到的赔偿护理费是有条件的。 一般来说,是否需要赔偿护理费要根据受害人的护理依赖程度来判断。护理依赖程度是指因伤致残者因生活不能自理,而需依赖他人护理的程度。如果受害人住院,但生活能够自理,并不需要他人专门护理,那么通常是不能主张护理费赔偿的。比如,一些病情较轻的患者,在住院期间能够自行完成洗漱、穿衣、吃饭等日常活动,这种情况下就不符合获得护理费赔偿的条件。 反之,如果受害人因伤导致生活无法自理,确实需要他人护理,那么就可以要求赔偿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所以,判断能否获得护理费赔偿,关键不在于是否住院,而在于受害人是否因伤需要护理以及护理的依赖程度。同时,主张护理费赔偿时,通常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如医疗机构出具的需要护理的证明、护理人员的收入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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