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交通事故签了和解书后还能后悔吗?

我前段时间出了交通事故,和对方签了和解书。但后来发现赔偿金额不太合理,感觉自己亏了。我现在想反悔,不知道从法律上来说行不行,想了解一下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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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交通事故中,签了和解书后是否可以后悔,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白和解书在法律上的性质。和解书其实就是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一种协议,就像两个人商量好一件事情并写下来签字确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和解书一般是以书面形式呈现的,它符合合同订立的形式要求,所以在法律上是具有合同性质的。 通常情况下,如果和解书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而且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这个和解书就是有效的,双方都要按照和解书的内容来履行。比如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对赔偿金额、赔偿方式等都达成了一致,并且签字确认,那么原则上就不能随意反悔。这是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形下,是可以后悔的。如果签订和解书时存在重大误解,就是说当事人对和解书的重要内容有错误的认识。比如对事故的责任认定、赔偿金额的计算等存在误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还有,如果一方是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和解书,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有规定。另外,如果是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和解书,受胁迫方同样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 所以,如果交通事故签了和解书后想要后悔,就要看是否存在上述可撤销的法定情形。如果有,就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提起诉讼或仲裁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但如果不存在这些法定情形,随意反悔可能得不到法律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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