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协议公证后还能反悔吗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已经签好离婚协议并且做了公证。但现在我有些犹豫,对协议里部分内容不太满意了,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还能不能反悔啊?主要就是想了解下在法律层面上有没有操作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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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协议公证后是有可能反悔的,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 首先,要明确离婚协议公证的意义。公证是对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证明,经过公证的离婚协议,其真实合法性得到了法律认可。 一般来说,如果要反悔,有以下几种情况和条件:一是男女双方就更改或撤销离婚协议达成协商一致,大家都同意对协议内容进行变动。二是该离婚协议尚未生效。通常离婚协议是以办理离婚登记为生效条件的,如果还没去办理离婚登记,那么在这个阶段还有反悔操作的空间。三是双方要亲自前往公证机构办理相关的变更或撤销手续,不能私下自行更改,私自更改的协议是无法对抗已经公证生效的协议的。 相关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也就是说,如果有足够的证据能证明原公证存在问题,那么就有可能改变。 另外,如果是针对财产分割问题反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不过,要是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就会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总之,离婚协议公证后不是绝对不能反悔,但要遵循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来进行操作。 相关概念: 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就自愿离婚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后所签订的书面协议。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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