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派出所调解按手印后能否反悔?

我之前和人有纠纷,在派出所调解下达成协议还按了手印。但现在我觉得协议对我不太公平,想反悔。我不太清楚按了手印的调解协议有没有法律效力,所以想问问在这种情况下我还能不能反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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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派出所调解并按手印后是否能反悔,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派出所调解达成的协议性质。派出所的调解属于行政调解,当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字按手印后,这个协议就具有了一定的合同性质。它是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解决纠纷的一种约定。 从法律依据来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在派出所调解中签订的协议,通常是书面形式,一旦双方签字按手印,就意味着双方达成了合同约定。 一般情况下,如果不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法定可撤销情形,是不能随意反悔的。因为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双方都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按照协议的内容履行各自的义务。比如,甲和乙在派出所调解下就损害赔偿达成协议并按了手印,甲事后无故反悔是不被法律支持的。 然而,如果存在法定的可撤销情形,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撤销该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也就是说,如果在调解过程中,存在一方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欺骗对方,或者通过威胁、强迫等手段迫使对方签订协议,那么受损害方是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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