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了公证现在还能反悔吗?


在探讨做了公证是否能反悔这个问题时,我们首先要明白公证的含义。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简单来说,就是由国家认可的公证机构对某件事或某个文件的真实合法进行证明。 从法律规定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公证书有其他错误的,公证机构应当予以更正。这意味着,如果能证明公证书存在内容违法、与事实不符或者有其他错误的情况,那么是有可能通过法定程序来对公证事项进行变更或撤销的,也就相当于某种程度上的“反悔”。 然而,如果公证书本身不存在上述错误,只是当事人单纯因为自身意愿改变而想反悔,情况就比较复杂了。比如在赠与公证中,根据《民法典》规定,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一般是不能任意撤销的。这是因为公证赋予了合同更强的法律效力和稳定性,目的是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交易安全。但也存在特殊情况,比如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赠与人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再比如遗嘱公证,遗嘱人可以通过立新的公证遗嘱来改变之前的遗嘱内容。这是因为遗嘱是遗嘱人处分个人财产的意思表示,遗嘱人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变更遗嘱,但必须遵循法定的形式和程序。 所以,做了公证后能否反悔不能一概而论,要根据具体的公证事项、公证书是否存在错误以及相关法律规定等来综合判断。如果想要反悔,建议先与公证机构沟通,了解具体的处理流程和要求,必要时可以咨询专业律师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