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离婚传票后可以不去法院吗?
我收到了离婚传票,但我不太想面对这个事情,心里很抵触去法院。我就想知道,我有没有权利选择不去法院呢?不去的话会有什么后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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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离婚传票后是否可以不去法院,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从法律规定上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也就是说,不管是原告还是被告,在接到传票后,如果没有正当理由就不去法院,是要承担一定法律后果的。 对于原告而言,如果无正当理由不去法院,法院会按照撤诉来处理。这就意味着这场离婚诉讼就结束了,如果之后还想离婚,就需要重新提起诉讼。而且重新起诉的话,时间上可能会受到限制,比如在一些情况下,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是不予受理的。 对于被告来说,如果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法院可以进行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就是在被告不在场的情况下,法院根据原告提供的证据和陈述来进行判决。这样一来,被告就失去了在法庭上进行答辩、举证、质证等维护自己权益的机会,法院可能会仅依据原告的主张和证据来作出判决,判决结果很可能对被告不利。 不过,如果有正当理由不能去法院,比如因为突发重大疾病、遭遇不可抗力等客观情况无法到庭,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延期审理。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准许延期。总之,接到离婚传票后,除非有正当理由,否则不建议不去法院,应该积极应对,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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