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过的遗嘱是否可以直接去过户?
我家老人留下了一份公证过的遗嘱,涉及房产过户的事儿。我本来想着拿着这份公证遗嘱直接去办理过户就行,可听人说好像没那么简单。我就想具体了解下,公证过的遗嘱到底能不能直接拿去办理过户手续啊?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或者准备啥材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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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过的遗嘱一般不可以直接过户。具体原因及相关情况如下: 首先,从遗嘱本身的性质来看,遗嘱公证可以进行多次,并且也能够被撤回,应当以最终的一次遗嘱为准。从房屋登记部门的角度而言,仅持有一份遗嘱公证,他们难以区分其为最终遗嘱还是其中之一,所以仅凭遗嘱公证书不能立刻完成产权过户手续。 其次,在实际操作中,遗嘱继承人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和要求来办理过户手续。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继承人需要持有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以及不动产证等材料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例如,《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最后,即使有公证遗嘱,也需要先进行继承的相关程序确认,比如要确定遗嘱的有效性、是否存在其他可能影响继承的因素等,经过一系列审核通过后,才可以完成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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