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关系是否可以要求双倍工资赔偿?
我在给一家单位提供劳务服务,最近听别人说劳动关系中没签合同可以要双倍工资赔偿,我就想知道像我这种劳务关系能不能也要求双倍工资赔偿呢?具体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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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关系通常不可以要求双倍工资赔偿。 首先,要明确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的区别。劳务关系是指双方通过口头或书面协议约定,劳动者为用工方提供劳务,用工方支付相应报酬的法律关系。比如常见的家庭雇佣保姆、个人请装修工人等,这些都属于劳务关系,双方地位相对平等,更多是基于劳务成果进行交易。 而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的相对稳定的、具有从属性质的关系,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一员,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指挥和监督。 关于双倍工资赔偿的规定,主要是针对劳动关系而言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由于劳务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范畴,所以不能直接适用这一关于双倍工资赔偿的规定。劳务人员只能依据双方的约定,要求用工方支付相应的劳务报酬。如果在劳务报酬支付等方面出现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者诉讼等方式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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