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违约金和赔偿金可不可以并用?

在一些合同纠纷场景中,一方违约后,另一方不清楚能否既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又要求其支付赔偿金。比如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租客提前解约,房东除了收取约定违约金外,能否再索要因租客违约造成的房屋空置损失赔偿金。想了解法律对此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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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违约金和赔偿金一般不可以并用。 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时,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赔偿金则是指一方因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为弥补该损失而支付的金额。我国法律对于违约责任秉持“补偿性为主,惩罚性为辅”的原则。如果对同一违约事实同时适用约定违约金和损失赔偿,可能会导致赔偿数额超过实际损害数额,使违约责任具有过度的惩罚性。 不过,从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来看,只有在请求增加违约金后又请求赔偿损失的,法院才不予支持。民法典中也没有明确排除违约金和损失赔偿金同时主张的规定。在具体实践中,通常首先实行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条款,在当事人没有确定违约金条款的时候,可以适用法律的损害赔偿责任。 例如,在买卖合同中,如果双方约定了违约金为合同金额的10%,而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为合同金额的8%,这种情况下一般适用违约金条款即可。但如果实际损失远远超过违约金数额,且不存在请求增加违约金后又请求赔偿损失的情况,受损方可能会在符合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的前提下,同时主张违约金和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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