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食堂的工伤该如何赔偿?

我在食堂工作时受了伤,不知道这种情况算不算是工伤。要是算工伤的话,具体的赔偿流程是怎样的,能获得哪些赔偿项目,赔偿的标准又是什么呢?心里很没底,希望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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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食堂工伤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什么是工伤。工伤,简单来说,就是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或者与工作相关的活动里受到的伤害或者患上的职业病。在食堂工作时受伤,一般情况下,如果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就可以认定为工伤。这依据的是《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当确定为工伤后,赔偿流程通常如下:第一步,用人单位需要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若用人单位没有按规定提出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二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第三步,根据鉴定结果确定赔偿。赔偿项目和标准根据不同情况有所不同。一般来说,主要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果被鉴定为伤残,根据伤残等级,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如果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还可能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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