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撞人后事故科是扣对方的车还是驾照?
我在路上被车撞了,现在事故科介入处理。我不太清楚在这种车撞人的情况下,事故科一般是扣对方的车呢,还是扣对方的驾照,或者两者都扣?我想了解下这方面的规定,心里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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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车撞人后的交通事故处理中,事故科(通常指交警部门)对于扣车和扣驾照的情况是有不同规定的。 首先来说扣车的情况。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在车撞人的事故里,如果需要对车辆进行检验、鉴定,比如检测车辆的刹车性能、碰撞痕迹等,以确定事故的成因和责任,那么事故科就有权扣留涉事车辆。一般情况下,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接着看扣驾照的情形。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九条,对酒后驾驶机动车、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等一些特定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在车撞人事故中,如果驾驶员存在严重违法行为,像酒驾、无证驾驶、肇事逃逸等,事故科就会依法扣留其驾驶证。 所以,车撞人后事故科扣车还是扣驾照,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只是普通事故且需要对车辆进行检测来明确责任,可能会扣车;而如果驾驶员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就可能会扣驾照,也有可能两者都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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