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事故交警扣车的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在车辆事故发生后,交警扣车是为了更好地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交警扣车的处理流程。首先是扣车阶段。当发生车辆事故,交警到达现场后,如果认为有必要扣留事故车辆,会当场制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并交付当事人。这就好比交警给您开了一个‘扣车证明’,告知您车辆因为什么原因被扣留了。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其次是调查鉴定阶段。交警扣留车辆后,会对车辆进行检验、鉴定。这是为了确定事故发生的原因、车辆的技术状况等因素。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检验、鉴定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这里的检验、鉴定就像是给车辆做一个全面的‘体检’,看看它在事故中有没有什么‘毛病’。再次是领取车辆阶段。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也就是说,当车辆的‘体检报告’出来后,只要没有其他特殊情况,交警就会通知您来领车了。如果您逾期不领取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这就提醒您要及时关注交警的通知,按时去领车。另外,如果您对检验、鉴定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进行重新检验、鉴定。重新检验、鉴定应当另行委托检验、鉴定机构或者由原检验、鉴定机构另行指派鉴定人。重新检验、鉴定以一次为限。总之,了解车辆事故交警扣车的处理流程,能让您在遇到类似情况时更加从容应对,清楚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