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对方全责,出院后我们应该找谁?
前段时间我遭遇了车祸,交警判定对方负全责。现在我已经出院了,但不知道接下来该找谁处理后续的赔偿等事宜。是直接找肇事者,还是找对方的保险公司?具体该怎么操作呢?实在是一头雾水,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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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车祸中对方被判定为全责,出院后可以按照以下步骤确定找谁以及如何处理后续事宜。 首先,可以先找对方肇事者。因为对方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按照法律规定,他有义务对您因本次车祸所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所以,肇事者是赔偿责任的最终承担者。 其次,也需要找对方的保险公司。一般情况下,对方车辆都会购买交强险和商业险。交强险是国家强制要求购买的,在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时,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商业险则是在交强险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您可以向对方了解其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信息,然后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提交相关的资料,如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费用清单、事故责任认定书等,申请保险理赔。 如果与对方肇事者或者保险公司就赔偿事宜无法达成一致,您还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可以向事故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和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在诉讼过程中,您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您的损失,如医疗费发票、误工费证明、护理费发票等。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公正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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