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被撞对方留个手机号就走了该怎么办?


当遇到车被撞,对方留个手机号就走了的情况,首先要明确这可能涉及到交通事故的处理问题。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在这种情况下,你应该第一时间做好现场证据的收集工作。比如,用手机拍摄事故现场的照片,照片要清晰反映车辆的位置、碰撞部位、受损情况以及周围环境等信息。同时,尽可能记录下事故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这些证据对于后续的处理非常关键。 接下来,你可以尝试联系对方。通过拨打对方留下的手机号,与对方沟通协商赔偿事宜。在沟通时,要保持冷静和理性,明确表达自己的诉求。如果对方态度积极,愿意承担责任并协商赔偿方案,那可以按照正常的协商流程进行。但要注意,协商的内容最好以书面形式记录下来,双方签字确认,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如果联系不上对方,或者对方拒绝承担责任,这时候你就需要及时报警。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未报警,在事故现场撤除后,当事人又报警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的记录内容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接受案件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报警之后,配合警方的调查工作,向警方提供你所收集到的证据和相关信息。警方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可能会通过手机号码等线索找到对方,然后按照法律规定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事故造成了车辆的损坏,你可以联系自己的保险公司,向保险公司报案并申请理赔。保险公司会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和事故责任的认定情况进行处理。一般来说,如果对方负全责,你的保险公司在赔偿你之后,有权向对方进行代位追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