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他人信息有哪些判例?


在我国,购买他人信息可能会涉及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公民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关于“情节严重”的判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的;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五百条以上的;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第三项、第四项规定以外的公民个人信息五千条以上的;数量未达到上述规定标准,但是按相应比例合计达到有关数量标准的;造成被害人死亡、重伤、精神失常或者被绑架等严重后果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曾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二年内受过行政处罚,又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等情形,都属于“情节严重”。 以实际判例来说,比如某地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中,被告人为开展业务,通过网络购买了包含姓名、电话、地址等内容的公民个人信息数万条,法院最终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其相应刑罚。这表明,购买他人信息数量达到一定标准或者造成严重后果时,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如果你有购买他人信息的行为,要及时评估数量和可能造成的后果,如果涉及违法应主动采取措施,避免更严重的法律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