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后如何填报房贷利息扣除情况?

我刚离婚,之前和前夫一起有套房子有房贷。现在不知道离婚后该怎么填报房贷利息扣除情况,是只能一方扣除还是双方都能扣,具体该怎么操作,希望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填报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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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解答离婚后如何填报房贷利息扣除情况之前,我们先了解一下房贷利息扣除的基本概念。房贷利息扣除是指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对于离婚后的情况,如果该套住房是夫妻婚后共同购买且属于首套住房贷款,在离婚时如果双方约定了由一方继续偿还贷款并享受扣除,那么该方可以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进行扣除。填报时,该方需要在个人所得税APP上填写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包括产权证明、贷款合同等相关信息,并选择本人是否借款人(填“是”)以及扣除比例(填“100%”)。 如果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且都属于首套住房贷款,婚后选择了各自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离婚后双方仍可以分别按照每月500元的标准进行扣除。在填报时,双方都需要在个人所得税APP上填写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同样包括产权证明、贷款合同等,本人是否借款人填“是”,扣除比例填“50%”。若婚后选择了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离婚后该购买方继续按每月1000元扣除,填报时相关信息填写同婚后一方扣除的情况。总之,离婚后要根据实际的房产购买情况和约定来准确填报房贷利息扣除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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