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法院管辖的案件有哪些?


金融法院管辖的案件是指由专门设立的金融法院负责审理的各类金融相关案件。通俗来讲,金融法院就是专门处理和金融有关纠纷的法院,能更专业地解决金融领域的法律问题。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金融法院管辖的案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类。第一类是证券、期货交易、营业信托、保险、票据、信用证、金融借款合同、银行卡、融资租赁合同、委托理财合同、典当等纠纷。比如,在证券交易中,投资者和证券公司之间因为交易行为产生的纠纷;在金融借款合同里,银行和借款人之间关于还款、利息等方面的争议。这些纠纷涉及金融市场的基本交易活动,金融法院能凭借专业知识进行准确的审理和裁判。 第二类是独立保函、保理、私募基金、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网络借贷、互联网股权众筹等新型金融民商事纠纷。随着金融创新的发展,出现了很多新型的金融业务和交易模式,由此产生的纠纷也越来越多。例如,网络借贷平台和借款人之间的纠纷,独立保函在使用过程中引发的争议等,这些新型纠纷专业性强、涉及面广,由金融法院管辖更有利于妥善解决。 第三类是金融行政管理和金融行政赔偿案件。这主要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金融监管机构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而提起的诉讼,以及因金融监管机构的行政行为给当事人造成损失而要求赔偿的案件。比如,金融监管机构对某金融机构作出行政处罚,该金融机构认为处罚不合理,就可以向金融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金融法院还可能管辖其他特定类型的金融案件。法律依据主要体现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上海金融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设立北京金融法院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设立成渝金融法院的决定》等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中,这些规定明确了金融法院的具体管辖范围,为金融案件的公正、高效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