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证期限是多久?
我收到了一些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太清楚这些发票的认证期限是多久。担心超过期限无法认证,会给自己带来损失。想问下,现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证期限具体是怎么规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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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简单来说就是企业把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送到税务机关,让税务机关确认这张发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只有通过认证的发票,企业才能用来抵扣税款。 曾经,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有认证期限要求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不过,政策后来发生了变化。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作出新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而目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取消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的期限。也就是说,现在取得这些发票后,不再受原来认证期限的限制,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合理安排认证和抵扣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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