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专票纳税抵扣期限是多久?

我公司最近收到了一些增值税专用发票,听说专票纳税抵扣有期限规定,但我不太清楚具体是多久。要是超过期限没抵扣,会不会有啥麻烦呀?我就想知道这个抵扣期限到底是怎么规定的,有没有啥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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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专票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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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抵扣期限,在税法规定上经历了一定的变化。 在过去,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这意味着企业拿到专票后,要在180天内完成认证,然后在认证通过的下个月申报纳税时进行抵扣。 不过,自2017年7月1日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这里的期限就从180天延长到了360天,给了企业更充裕的时间来处理专票抵扣事宜。 而到了2020年3月1日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5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取消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的期限。也就是说,企业取得上述扣税凭证后,不再受之前规定的180天或者360天期限的限制,可以根据自身的经营情况和纳税申报安排,在需要的时候进行抵扣。但需要注意的是,企业仍需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发票的管理和纳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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