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有什么特征?


行政许可,简单来说,就是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下面来详细说说行政许可的特征。 首先,行政许可是依申请的行政行为。这意味着行政机关不会主动去给予行政许可,必须要有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才行。就好比你想开一家餐馆,你得主动向相关部门提交开办餐馆的申请,部门才会根据情况来决定是否给你许可,而不是相关部门主动找到你给你开餐馆的许可。依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特定活动,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 其次,行政许可是一种授益性行政行为。授益,就是给予好处。行政许可赋予了申请人从事特定活动的权利和资格。比如,你获得了律师执业资格证,这就意味着你有了依法从事律师职业的权利,这是对你有益的。这与一些行政行为可能是对相对人进行处罚等不利的情况不同。 再者,行政许可是要式行政行为。要式,就是必须遵循一定的形式和程序。行政许可的申请、审查、决定等都有严格的法定程序和形式要求。例如,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规定的材料,行政机关作出许可决定要以书面形式等。《行政许可法》对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进行了详细规定,包括申请、受理、审查、决定等各个环节都有明确的要求。 另外,行政许可的内容是国家一般禁止的活动。国家出于公共利益、安全等方面的考虑,对某些活动进行一般性的禁止,但通过行政许可的方式,允许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在特定条件下从事这些活动。比如,药品的生产销售,因为药品直接关系到人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国家一般是禁止随意生产销售的,但符合条件的企业经过许可后就可以进行生产销售。 最后,行政许可是外部行政行为。它是行政机关针对行政相对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出的行为,区别于行政机关内部的审批等行为。例如,税务机关对企业申请发票领购资格的许可,就是针对企业这个外部相对人的行政行为。 总之,了解行政许可的这些特征,有助于我们在实际生活中正确对待和处理与行政许可相关的事务,也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