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医患纠纷应该有什么看法?


医患纠纷是指医方(医疗机构)与患方(患者或者患者近亲属)之间产生的纠纷。从法律角度来看待医患纠纷,有以下几个重要方面。 首先,我们要明确医患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对于患者而言,其享有生命健康权、知情权、选择权等一系列权利。生命健康权很好理解,就是患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应该得到保障。知情权则是患者有权了解自己的病情、治疗方案、医疗费用等信息。选择权是指患者可以在一定范围内选择治疗方式、医生等。而患者的义务主要包括如实陈述病情、配合治疗、按时支付医疗费用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 对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来说,他们有提供医疗服务、保障医疗安全、保护患者隐私等义务。同时,也享有获得相应报酬、对患者进行合理管理等权利。《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 当医患纠纷发生时,处理途径主要有三种。第一种是双方协商解决,这是比较温和的方式,医患双方可以就纠纷的问题进行沟通,达成一致的解决方案。第二种是申请卫生行政部门调解,卫生行政部门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事实情况进行调解。第三种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纠纷。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双方自愿协商、申请人民调解、申请行政调解、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解决。 我们应该以理性和法治的思维看待医患纠纷。无论是患者还是医疗机构,都应当遵守法律规定,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解决纠纷,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促进医疗行业的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