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医患纠纷该怎么处理?


当医院出现医患纠纷时,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处理。 首先是协商解决。这是最直接、简单的方式,患者和医院双方直接面对面沟通,就争议问题进行协商,尝试达成一致的解决方案。协商过程中,双方要保持冷静和理性,客观地陈述事实和各自的诉求。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医患双方选择协商解决医疗纠纷的,应当在专门场所协商,不得影响正常医疗秩序。协商解决的优点是节省时间和精力,能够快速解决问题,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 其次是申请人民调解。如果协商不成,医患双方可以向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调解申请。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专业性调解组织,由具有医学、法学等专业知识和调解经验的人员组成。他们会以中立的立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事实情况,对双方进行调解。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申请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的,由医患双方共同向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一方申请调解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征得另一方同意后进行调解。人民调解具有专业性和权威性,能够更公正地解决纠纷。 再者是行政调解。患者也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卫生行政部门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医患纠纷进行调解处理。不过,卫生行政部门的调解主要侧重于对医疗行为是否符合规范进行审查和处理。 最后是诉讼途径。如果以上方式都无法解决纠纷,患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双方需要提供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法院会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民事诉讼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但在医疗纠纷中,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诉讼是一种较为严格和正式的解决方式,能够为当事人提供更有力的法律保障,但诉讼过程可能相对较长,需要耗费一定的时间和精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