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闲聊平台开设赌场如何量刑?
我在成都,听说有人在闲聊平台上开设赌场。我有点担心身边也存在这种情况,想了解下在成都,利用闲聊平台开设赌场在法律上是怎么量刑的,这样以后遇到也能有个判断,也想给自己提个醒,避免不小心触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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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成都,利用闲聊平台开设赌场的量刑问题,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来确定。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开设赌场”的概念。开设赌场是指为赌博提供场所、设定赌博方式、提供赌具、筹码、资金等组织赌博的行为。在现代网络环境下,像在闲聊平台这类网络空间里,只要符合上述组织赌博的特征,同样会被认定为开设赌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那么,什么情况属于“情节严重”呢?根据《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的;(二)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的;(三)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的;(四)建立赌博网站后通过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五)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六)为赌博网站招募下级代理,由下级代理接受投注的;(七)招揽未成年人参与网络赌博的;(八)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在司法实践中,成都地区的法院在量刑时,会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包括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故意、开设赌场的时间长短、参与赌博的人数、赌资大小、抽头渔利数额等因素,在法律规定的量刑幅度内进行判决。所以,利用闲聊平台开设赌场具体会受到怎样的刑罚,要结合实际案情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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