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成都买房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有哪些法律常识?

我打算在成都买房,最近收到了开发商让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的通知。但我对这方面的法律知识了解很少,担心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我想知道签订这个认购协议有什么需要注意的法律点,它和正式购房合同有什么区别,签了之后不想买了会怎样等。
展开 view-more
  • #认购协议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成都买房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有诸多重要的法律常识需要了解。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商品房认购协议的定义。它是购房者与开发商在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所签订的一种文书,其目的在于对双方在将来一定期限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进行约定。简单来说,就是先初步约定好双方有后续签订正式合同的意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商品房认购协议通常以书面形式呈现,它具有合同的法律效力。 接着谈谈认购协议的主要内容。一般情况下,认购协议会包含房屋的基本信息,比如房屋的位置、面积、户型等;还会涉及房屋的价款及支付方式,这明确了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购房金额以及付款的具体方式,是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还是其他方式;同时,协议中也会约定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时间。这些内容都是非常关键的,购房者在签订前一定要仔细查看,确保协议内容与自己和开发商之前的约定一致。 再来说说定金的问题。在签订认购协议时,开发商通常会要求购房者支付一定数额的定金。定金是一种担保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也就是说,如果购房者支付定金后,因为自身原因不想购买该房屋了,那么定金一般是不予退还的;而如果是开发商的原因导致无法签订正式合同,比如开发商将房屋卖给了他人,那么开发商需要双倍返还定金给购房者。 然后讲讲认购协议与正式购房合同的区别。认购协议是一种预约合同,它主要是为了约束双方在一定期限内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其内容相对较为简单;而正式的购房合同是本约合同,它会详细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房屋的交付时间、质量标准、违约责任等各个方面,内容更加全面和具体。 最后,提醒购房者在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前,一定要仔细阅读协议条款,对于不理解或者有疑问的地方,要及时向开发商咨询清楚。如果可能的话,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在签订协议后,要妥善保管好相关的文件和凭证,以便在出现问题时能够维护自己的权益。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