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成都市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

前段时间在成都遭遇了交通事故,我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现在涉及赔偿问题,我不太清楚具体的赔偿标准,想知道都有哪些赔偿项目,每个项目又是怎么计算的,希望能了解详细准确的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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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成都市,如果因交通事故被评定为十级伤残,赔偿标准如下: 首先是医疗费,这包括因交通事故产生的实际治疗费用,以及后续必然会产生的治疗费用。确定方式是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来确定。要是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能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也可以和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起要求赔偿。相关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 残疾赔偿金,计算方式为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10%×20年。这是对因伤残导致的未来收入减少等情况的一种补偿。 精神损害抚慰金,它的确定要综合考虑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比如侵权人负主要责任且造成的后果严重,那精神损害抚慰金可能就会相对高一些。 误工费,计算公式是误工费 = 本人日工资×误工天数。误工时间依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要是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误工时间能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如果受害人有固定收入,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要是不能举证证明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的,可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护理费,是每日护理费(护理人员的日工资或者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的劳务报酬)×需要护理的天数×护理人员人数。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规定计算;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原则上护理人员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计算到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若因残疾不能恢复自理能力的,根据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住院天数来计算。 营养费,参照医疗机构加强营养意见确定金额×需要加强营养的天数。 被扶养人生活费,计算方法是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需要抚养的年数×需要抚养的人数×10%。 相关概念: 残疾赔偿金:对因伤残导致未来收入减少等情况的补偿。 精神损害抚慰金:因侵权行为给受害人精神造成伤害给予的补偿。 被扶养人生活费:对受害人需要抚养的人的生活费用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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