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小孩儿抚养权怎么判?


在离婚案件中,小孩儿抚养权的判定是大家非常关注的问题。下面我们详细来了解法院判定抚养权归属时的相关情况。 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情况下会判给母亲直接抚养。这主要是考虑到这个阶段的孩子对母亲的生理和情感依赖更强。不过,如果母亲存在一些不利于抚养孩子的情况,比如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的,那么孩子也可能判给父亲抚养。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 对于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母双方均要求随其生活时,法院会优先考虑以下情形: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六条。 如果父母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这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七条的规定。 而对于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法院在判决抚养权时会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因为这个阶段的孩子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他们对于和谁一起生活有自己的想法。这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的规定。 总之,法院在判定小孩儿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以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和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