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归谁,离婚后父母与子女是什么关系?


在探讨父母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以及离婚后父母与子女的关系问题前,我们先明确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包括有责任和义务对孩子进行抚养和照顾。而父母与子女的关系,这是基于血缘或法律拟制而形成的特定身份关系。 关于父母离婚时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孩子,一般情况下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考虑到这个阶段孩子通常对母亲的依赖更强,母亲在生理和情感上更能满足孩子的需求。而对于已满两周岁的孩子,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断。比如父母双方的经济状况,稳定的经济收入能够为孩子提供更好的生活和教育条件;居住环境也很重要,良好的居住环境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长;还有父母双方的个人品德、教育背景等,这些都会影响到对孩子的教育和引导。如果孩子已满八周岁,由于这个年龄段的孩子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法院会尊重孩子自己的意愿,看孩子更愿意和哪一方生活。 再来说说父母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会因为父母离婚而消除。这意味着,即使父母离婚,他们和孩子之间的血缘关系依然存在,这种关系是基于自然的血缘纽带或者合法的收养等法律行为而形成的,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解除而改变。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这一规定保障了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能够与孩子保持一定的联系,同时也确保了孩子能够感受到来自父母双方的关爱。 总的来说,父母离婚时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会根据孩子的年龄以及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来确定,而离婚后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会改变,双方都有抚养和教育孩子的权利和义务,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还有探望孩子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