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18岁以上子女归属是如何规定的,民法典中彩礼钱离婚后又该怎么分配?
我最近在考虑离婚相关事宜,孩子已经年满18岁了,我想知道孩子归属问题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另外,结婚时收了不少彩礼钱,现在离婚这彩礼钱该怎么分呢?就想了解下这两方面在法律上的具体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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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来说离婚后18岁以上子女归属问题。一般情况下,年满18周岁的子女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父母对其不再负有法定抚养义务,他们可以自行决定跟随哪一方生活,离婚时不存在抚养权纠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不过,如果子女虽已满18周岁,但还在接受高中及以下教育,或者因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主观原因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父母仍有抚养义务。 再说说民法典中彩礼钱离婚后的分配问题。离婚的时候,结婚彩礼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够退还的。如果当事人双方是在领取结婚证后举行的婚礼,并收取了亲友的礼金,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礼金依法应视为亲友对当事夫妻双方的赠与,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要是先举行婚礼收取礼金,一段时间后才领取结婚证,在离婚涉及礼金分割时,宜区分各自亲友所赠数额。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民事诉讼基本举证规则,提出分割财产的一方负有相应的举证责任。但实际生活中举证往往比较困难,所以最好双方协商调解解决。 相关概念: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指能够通过自己独立的行为进行民事活动,行使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在我国,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 谁主张,谁举证:是民事诉讼中的基本举证规则,意思是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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