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离婚时孩子抚养权怎么判定?


在双方离婚时,孩子抚养权的判定是一个较为复杂但有明确法律规定的问题。 首先,我们来了解几个重要的法律概念。“抚养权”指的是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包括对子女的生活照料、教育培养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而判定抚养权归属的核心原则是“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也就是说,法院会综合各种因素,来判断把孩子交给哪一方抚养对孩子的成长更有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两周岁以下的孩子通常还处于哺乳期,更需要母亲的照顾和呵护。例如,小张家的孩子才1岁,夫妻离婚时,按照法律规定,孩子大概率会判给母亲抚养。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这里的“具体情况”包含很多方面,比如父母双方的经济状况,稳定的经济收入能为孩子提供更好的生活和教育条件;双方的生活环境,良好的居住环境、周边教育资源等都对孩子成长有益;还有双方的个人品德、是否有不良嗜好等,这些都会影响孩子的身心健康。假如小李和小王离婚,小李有稳定的工作和良好的居住环境,而小王有赌博等不良嗜好,那么从最有利于孩子的角度出发,法院可能会把抚养权判给小李。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因为八周岁以上的孩子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能够表达自己的想法和意愿。比如小赵和小钱离婚时,他们10岁的孩子明确表示想跟爸爸一起生活,在其他条件差不多的情况下,法院会考虑孩子的意愿,将抚养权判给小赵。 此外,在实际的司法实践中,法院还会考虑其他一些因素。比如孩子一直以来的生活习惯,如果孩子从小就由爷爷奶奶照顾,和爷爷奶奶感情深厚,那么在判定抚养权时也会适当予以考虑。同时,如果一方存在不适合抚养孩子的情况,如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有虐待孩子的行为等,法院通常不会将抚养权判给这一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