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离婚时孩子怎么判?


在离婚案件中,涉及到子女抚养权的判定,法院通常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首先,对于子女抚养权的判定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明确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在有一儿一女的情况下,如果两个孩子都不满两周岁,原则上会判给母亲抚养。但如果母亲存在一些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况,比如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等,法院也可能会将孩子判给父亲。 如果孩子已满两周岁,法院会综合考虑很多因素。例如双方的经济状况,有稳定收入且能为孩子提供良好生活条件的一方可能更有优势;居住环境,稳定、安全且有利于孩子学习和成长的居住环境会被纳入考量;教育背景,能够更好地指导孩子学习和成长的一方会更受青睐;陪伴时间,能够有更多时间陪伴孩子、关注孩子成长的一方也会是加分项。此外,孩子一直以来的生活习惯和生活环境也是重要因素,如果孩子长期与某一方共同生活,改变生活环境可能对其成长不利,法院一般也会慎重考虑。 当孩子已满八周岁时,由于他们已经具备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法院会充分尊重他们的真实意愿。也就是说,孩子愿意跟谁一起生活,法院在判决时会着重考虑这一因素。 不过,司法实践中,对于有两个孩子的情况,法院也有可能判决父母双方各自抚养一个孩子,这样既能保障父母双方与孩子的亲子关系,也在一定程度上平衡了双方的抚养压力。但这并不是绝对的,还是要根据具体案件中孩子和父母的实际情况来综合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