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家暴离婚时两个孩子会判给谁?
我遭受了家暴,现在打算离婚,我们有两个孩子。我不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一般会把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判给谁,是会一人一个,还是都判给没家暴的一方,想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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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被家暴离婚涉及两个孩子抚养权归属的问题上,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断,法律的核心原则是保障孩子的权益和健康成长。 首先,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孩子,通常会判给母亲,这是考虑到孩子在这个阶段对母亲的生理和心理依赖。如果两个孩子中有不满两周岁的,大概率这个孩子会判给母亲。 已满两周岁的孩子,法院会综合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等因素。而家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考量因素。实施家暴的一方,其行为对孩子的成长可能会产生负面影响,比如可能会给孩子带来心理创伤、让孩子缺乏安全感等。所以,法院从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出发,一般会倾向于将孩子判给没有实施家暴的一方。 当孩子已满八周岁时,他们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法院会尊重他们的真实意愿。如果两个孩子都已满八周岁,并且都明确表示愿意跟随没有实施家暴的一方生活,那么法院通常会按照孩子的意愿来判决抚养权归属。 不过,具体的判决结果还需要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例如,没有实施家暴的一方是否有稳定的收入、居住环境等抚养条件。如果没有家暴的一方存在一些不利于抚养孩子的情况,比如患有严重疾病、没有稳定的住所等,法院也会综合考虑,以确保孩子能够在一个良好的环境中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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