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抚养费期限法律规定是多久?
我和另一半离婚了,孩子抚养权归对方。我想知道按照法律规定,我给孩子抚养费得给到什么时候呢?是到孩子成年就不用给了,还是有其他情况呀?就想弄清楚法律在这方面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
展开


在我国,关于孩子抚养费期限的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抚养费的给付期限至子女年满十八周岁为止。这是基于子女在年满十八周岁后,在法律上被视为成年人,具备了独立生活的能力和条件。 不过,存在特殊情况。如果子女已满十六周岁但不满十八周岁,并且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同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这种情况下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这是考虑到孩子虽未完全成年,但已经有了经济独立的能力。 另外,即使子女年满十八周岁,如果存在因特殊原因丧失劳动能力、生活无法自理、仍在学校就读(比如尚在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或者生活确实困难等情况,而父母又有经济实力的话,仍需承担抚养责任继续支付抚养费 。 相关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三条规定: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也有相关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并且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相关概念:(抚养费:是指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要向抚养子女的一方支付的用于子女生活、教育等方面的费用 抚养责任:父母对子女在生活、教育、保护等方面应尽的义务和责任 )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