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满十八岁每月抚养费应该给多少?
我和孩子他爸离婚了,孩子归我,现在孩子还未满十八岁。我想知道在法律上,他爸每个月应该给多少抚养费合适呢?我也不清楚具体的标准,担心要多了他不愿意给,要少了又不够孩子生活和学习,所以想了解下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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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是指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在我国,当父母双方分开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给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以保障孩子的生活和成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给出了具体的参考标准。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所以,未满十八岁孩子每月抚养费的具体金额,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确定。如果双方能够友好协商,就按照协商的结果来执行;要是协商不成,就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而且,随着孩子成长过程中实际需求的变化,抚养费数额也可以进行合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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