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法定抚养费一个月应该给多少钱?

我离婚了,孩子归对方抚养,现在涉及到给抚养费的问题。我不太清楚法律上对于抚养费是怎么规定的,一个月到底该给多少呢?怕给多了自己负担重,给少了又怕不符合法律要求,想了解清楚这方面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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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抚养费是指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在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需要向抚养方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以保障孩子的生活和成长。 关于法定抚养费的数额,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一个具体的固定金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这里所说的月总收入,是指一个人一个月的所有收入总和,比如工资、奖金、补贴等。例如,某人月收入是10000元,那么按照20% - 30%的比例,他每月需要支付的抚养费就在2000元到3000元之间。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比如从事一些季节性工作,收入不稳定的人,就可以根据自己一年的总收入来计算,或者参考同行业其他人的平均收入来确定抚养费数额。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特殊情况可能包括孩子患有重大疾病需要高额的医疗费用,或者支付抚养费的一方本身经济状况非常困难等。比如孩子不幸患上了严重的疾病,需要长期治疗,费用高昂,那么支付抚养费的一方就可能需要适当提高抚养费的数额;反之,如果支付方失业且没有其他经济来源,生活都成问题,那么就可以适当降低抚养费数额。 此外,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如果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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