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孩子但没结婚后因感情破裂分手,彩礼钱会怎么判?
我和对象没领结婚证但有了孩子,现在感情过不下去要分手。当初他家给了不少彩礼,现在就纠结这彩礼咋算。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法律上会怎么判定彩礼退不退,退多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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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却育有子女,后因感情破裂分手的情况下,关于彩礼的判定,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分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查明属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这种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这意味着,从法律角度,没领结婚证,支付彩礼一方有权要求返还彩礼。 不过在实际判决中,法院并非一定会要求全额退还。通常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来考量 ,比如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长、彩礼的金额、彩礼的实际使用情况、是否生育子女以及双方经济状况等。若双方共同生活时间较短,彩礼数额较大,且彩礼没有全部用于共同生活开支或生育子女相关支出,可能会判决女方退还大部分彩礼;要是彩礼已在共同生活、生育抚养孩子等过程中合理消耗,那退还的金额可能会相应减少。 举例来说,如果两人共同生活仅几个月,彩礼给了20万,而共同生活花费及生育孩子等仅用了5万,那可能判决女方退还较多彩礼;若共同生活了两三年,彩礼基本都用于家庭生活和孩子养育,那退还金额可能就比较少甚至无需退还。总之,具体的判决会因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 相关概念: 彩礼:是指婚姻关系当事人一方(主要指男方)及其亲属依据习俗向对方(主要指女方)及其亲属给付的钱物,是一种传统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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