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子女有没有财产权?
我和配偶打算离婚,现在就财产分割有了分歧。我想知道,在我们离婚的情况下,子女有没有财产权呢?比如我们名下的房子、存款等,子女能参与分配吗?希望了解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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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夫妻离婚的情况下,子女是否有财产权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要明白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像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一般来说,在夫妻离婚进行财产分割时,这部分财产是由夫妻双方协商处理或者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通常子女是没有直接的财产分配权的。然而,如果财产是家庭共有财产,也就是家庭成员共同创造、共同积累的财产,子女作为家庭的一员,可能对这部分财产享有权利。另外,如果夫妻双方协商一致,愿意将部分财产赠与给子女,这在法律上也是允许的,相当于一种赠与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这种情况下,子女可以基于赠与获得相应财产。总之,正常情况下夫妻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子女没有直接财产权,但在家庭共有财产和赠与的情形下,子女可能获得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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