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取保候审应当逮捕的情形有哪些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关于违反取保候审应当逮捕的情形有明确规定。首先要知道,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后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是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情况。这很好理解,如果在取保候审期间又有实施新的犯罪行为的迹象或事实,说明其社会危险性较大,就可能会被逮捕。比如之前因为盗窃被取保候审,结果在这期间又去偷东西,那就极有可能面临被逮捕。 二是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这种情况比较严重,如果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对国家、公共安全或者正常社会秩序存在明显的现实威胁,那肯定要采取更严厉的措施,也就是逮捕。例如准备实施恐怖袭击、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等。 三是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在司法程序中,证据至关重要,如果犯罪嫌疑人试图破坏证据链条,影响案件的公正审理,那么为了保证司法程序顺利进行,就会考虑将其逮捕。像威胁证人改变证词,或者自己偷偷销毁关键证据等行为。 四是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法律要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如果犯罪嫌疑人有对相关人员进行报复的可能,为了保障这些人的安全,也会选择逮捕。比如打电话威胁举报人,说要让其好看之类的。 五是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犯罪嫌疑人如果有这样的意图,说明其不愿意配合司法程序,为了避免其逃脱法律制裁,会进行逮捕。比如准备好工具打算自杀,或者买好车票准备偷偷溜走。 此外,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同样可以予以逮捕。不过对于“情节严重”,法律并没有非常明确统一的认定标准,司法实践中会综合各种因素判断,比如违反规定的次数、造成的后果等。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