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符合构成隐瞒境外存款罪?
我在境外有一些存款,之前没太在意申报的事儿。最近听说有隐瞒境外存款罪,有点担心自己的情况。想了解下,到底哪些情形会构成这个罪呢?比如存款金额达到多少、没申报多久算隐瞒之类的,希望懂的人给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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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瞒境外存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故意隐瞒不报在境外的存款,数额较大的行为。下面从构成要件、数额标准以及法律后果等方面为你详细介绍哪些情形符合构成此罪。 首先,犯罪主体方面,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这意味着只有这些特定身份的人员才可能构成隐瞒境外存款罪。 其次,主观方面要求是故意。也就是说,国家工作人员明知自己有申报境外存款的义务,却故意不申报。如果是因为疏忽或者确实不知道需要申报,一般不构成此罪。 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隐瞒不报境外存款,且数额较大。这里的境外存款,是指在我国国境、边境以外的地区或者国家的存款。对于“数额较大”的标准,根据相关规定,一般是指折合人民币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如果存款数额未达到这个标准,通常不构成犯罪,但可能会面临其他行政处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在境外的存款,应当依照国家规定申报。数额较大、隐瞒不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综上所述,当国家工作人员故意隐瞒境外存款,且折合人民币数额达到三十万元以上时,就符合构成隐瞒境外存款罪的情形。需要注意的是,随着法律和相关规定的不断完善与发展,具体的认定标准和数额可能会有所变化,在实际情况中应以最新的法律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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