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购房者可以退房的情形主要包括哪些?

我买了套房子,现在遇到些状况,心里犯嘀咕能不能退房。比如开发商延期交房,或者房屋质量有问题啥的。我就想搞清楚,从法律角度讲,购房者在哪些情况下是可以退房的,这样我心里也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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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购房者退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购房过程中,购房者在某些特定情形下是可以退房的。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情形及法律依据。 首先是开发商延期交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在购房合同中,一般会约定开发商交房的时间,如果开发商超过约定时间仍未交房,购房者可以先进行催告,若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开发商还是没有交房,购房者就有权要求退房。 其次是房屋质量存在问题。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此外,若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购房者也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也就是说,如果房屋出现诸如墙体倾斜、地基下沉等主体结构问题,或者存在严重影响居住的漏水、裂缝等情况,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 再者是开发商擅自变更设计。开发商如果未经购房者同意擅自变更房屋的规划、设计,购房者有权要求退房。《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商品房销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规划、设计变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价款的变更。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还有开发商证件不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开发商销售房屋必须具备完整的证件,如《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如果开发商缺少这些必要的证件,那么其销售房屋的行为就是违法的,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 最后是面积误差过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也就是说,如果交房时房屋的实际面积与合同约定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购房者有权选择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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