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的情形包括哪些?


违法采取刑事拘留措施指的是执法机关在执行刑事拘留时,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程序等进行操作。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常见的违法情形及对应的法律依据。 首先,缺乏法定的拘留情形而实施拘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如果公安机关对不具备这些情形的人实施拘留,就属于违法拘留。 其次,拘留程序不合法也是常见的违法情形。拘留时必须出示拘留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如果公安机关没有依法出示拘留证,或者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通知家属,都属于程序违法。 另外,超期拘留同样属于违法。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如果超过了上述规定的期限,仍然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拘留,就属于超期拘留,是违法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