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对同居有哪些相关规定?
《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对同居作出了多方面规定。
首先,关于同居关系的解除,当事人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法院一般不予受理;但如果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当事人请求解除,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解除。比如甲在有配偶的情况下与乙同居,乙或甲的配偶请求解除他们的同居关系,法院会处理 。这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三条规定。
其次,在财产分割方面,同居生活期间为一方的财产,解除同居关系后归各自所有。而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比如两人同居期间共同出资买了一套房,没有特别约定的话,就按一般共有财产来分割 。
再者,涉及到子女抚养问题,同居期间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享有同等权利。先由双方协商由哪一方抚养,协商不成时,由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来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
另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这种行为违反了《民法典》中夫妻应当互相忠实的规定,是过错行为。在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并且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法院可适当照顾无过错方。
相关概念:
一般共有财产:是指共有人对共有财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财产。简单说就是大家一起有的财产,但具体份额等没有明确约定 。
非婚生子女:指没有合法婚姻关系的男女所生的子女。非婚生子女在法律上和婚生子女享有同样权利,比如继承权、受抚养权等 。
相关问题
为您推荐5个相关问题
民法典中,同居期间的财产该如何分割呢?
我和对象目前处于同居状态,最近在考虑财产分割的问题,不太清楚同居期间的财产哪些算共同的,又该按照什么原则和方法来分割。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民法典中同居关系是否等同于婚姻关系?
我和对象没领证,在一起生活了一段时间,身边有人说我们这算婚姻关系,但也 有人说不算,我就很疑惑。我想弄清楚在民法典里,像我们这种同居关系到底能不能等同于婚姻关系,这关系到很多后续的权益问题,希望能有人给详细讲讲。
非婚同居的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呢?
我身边有朋友处于类似非婚同居的状态,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在法律上是怎么认定的。想了解下非婚同居具体要满足哪些条件,各条件又是怎么界定的。
法律是否认可男女共同生活的同居关系?
我和对象没领证就住在一起了,最近听到一些说法,担心我们这样的同居情况在法律上到底有没有保障,想知道法律对这种男女共同生活的同居关系是怎么看的,认不认可呢,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非法同居时财产该怎么分割呢?
我和对方处于非法同居状态,现在要分开了,涉及到财产分割的问题。像我们这种情况,到底哪些财产能分,怎么分不太清楚。想了解下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分割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