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民法典对业主委员会有哪些规定?

我住在一个小区里,最近小区要成立业主委员会,我不太清楚相关的法律规定。想知道民法典里关于业主委员会都有啥规定,比如业主委员会是怎么成立的,有啥权利和义务,这些规定能保障我们业主的哪些权益,希望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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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业主委员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业主委员会作出了诸多重要规定。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业主委员会的概念。业主委员会是由业主选举产生,代表业主利益,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民间性组织,它是业主们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重要载体。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这一条明确了业主有设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业主委员会的权利,同时也强调了政府部门和居委会在这个过程中的指导协助义务。简单来说,就是业主们有自主成立业主组织的权利,并且政府和居委会要帮助大家完成这个事情。 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这表明业主委员会一旦作出合法决定,业主们都要遵守。但如果这个决定损害了某个或某些业主的权益,受侵害的业主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来撤销该决定。这就保障了业主个体的合法权益,防止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出现偏差而损害业主利益。 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相关行为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对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业主应当依法予以配合。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这一条既规定了业主的义务,也赋予了业主委员会对业主损害他人权益行为的处理权力。也就是说,业主有遵守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的义务,而业主委员会可以对业主的不当行为进行管理和维权。 总的来说,民法典关于业主委员会的规定,一方面保障了业主们通过业主委员会实现自我管理的权利,另一方面也对业主委员会的运作和权力进行了规范,以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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