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关于借钱不还具体有哪些规定?
最近遇到有人借钱后迟迟不还的情况,自己多次催讨都没有结果。想了解下民法典里对于这种借钱不还的情形,在维权、利息支付、诉讼时效等方面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展开


《民法典》中关于借钱不还的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关于逾期利息的支付。如果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那么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例如,甲向乙借款1万元,约定1年后归还,但1年后甲没有还钱,那么甲就需要按照他们之间的约定或者国家相关规定,向乙支付逾期利息。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 其次,借款人有申请展期的权利。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如果贷款人同意,就可以展期。比如,丙向丁借款2万元,约定半年后归还,但在还款期限快到的时候,丙因为一些特殊原因无法按时还款,就可以向丁申请展期,若丁同意,那么还款期限就可以延长。这一规定的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八条。 再者,关于借款合同的定义。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这明确了借贷双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让双方在借款行为发生时就清楚各自的责任。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另外,在利息约定方面,如果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而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最后,关于诉讼时效的问题。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也就是说,如果有人借钱不还,债权人要在规定的时效内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