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杀害民事一般赔偿多少?
我家人不幸被人杀害了,现在涉及到民事赔偿问题,我们不太清楚在法律上这种情况一般能获得多少赔偿,想了解赔偿的具体范围和大致的金额标准,好心里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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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发生被杀害这种严重的刑事案件时,被害人家属可以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来要求民事赔偿。 从赔偿范围来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丧葬费,它是用于办理被害人丧葬事宜所支出的费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例如,如果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是5000元,那么丧葬费就是5000×6 = 30000元。 其次是被扶养人生活费。如果被害人有需要其抚养的人,比如未成年子女或者没有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近亲属,加害人需要赔偿这部分费用。依据上述解释第十七条,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最后是死亡赔偿金,它是对被害人因死亡导致的未来收入损失等给予的赔偿。该解释第十五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需要注意的是,精神损害抚慰金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一般不被支持,但如果单独提起民事诉讼,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裁量。此外,具体的赔偿金额还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如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加害人的赔偿能力等。所以,实际的赔偿数额需要结合具体案件情况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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